在线教育规范发展 急需划三条红线!
近日,上海的于女士向媒体反映,自己在心芽学堂公众微信上,为孩子报名参加了一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计算速度训练课程,可收到课程后,觉得并没有像介绍的那样实用。像她一样,还有很多家长也在群里表示了质疑,老师不仅恶语相加,还把发言的家长强制退群。
在线教育方兴未艾,让更多教育资源得到了释放,也给学生提供了不少便利和实惠。然而,在线教育还处于一种无序发展的状态,泥沙俱下,乱象丛生——对教师资格把关不严,相关平台的审核标准不一,授课质量参差不齐,收费标准五花八门,学生缺乏维权的渠道……这些问题妨碍了在线教育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线教育的发展是社会的进步,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规范管理措施,在线教育也出现了一些野蛮生长怪象。要让在线教育规范发展,让家长和学生有更多获得好感,就必须给在线教育画红线。
划清资格线
准入资质是第一道环节。据了解,按照严格程序,成立在线教育机构需要经过工商部门和教育部门双重认证,才能取得办学资格。此外,在线教育属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监管部门涉及工信、教育、工商、文化等,可谓“九龙治水”。只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定由一个部门统筹,才能从源头上解决在线教育机构注册、资质等问题。
划好内容线
现在的在线教育平台就像一个商品丰富的超市:“满足教育机构网校全部功能需求”“1对1视频互动教学”“严格筛选全国2万多位优秀教师”等促销活动让人目不暇接,而且内容参差不齐,所谓的针对性,更多的是噱头。更有甚者,在一些阅读课程中,还会出现涉嫌色情的内容。因此必须强化在线教育的平台与授课者的资格审查与能力评估,并对接相应的责任条款。
划牢法律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包括数字化商品在内的四种情况可不享受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但网课作为一种新型服务,应该针对某些特殊情况,像由于不可抗力、因病或商品本身的技术问题等而不能上课,作出相应的退课退费规定,否则其规定就涉嫌霸王条款。值得肯定的是,今年4月20日教育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把在线教育纳入规范体系。期待受到严格规范和监管的在线教育能更好更健康地发展。
期待教育等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查漏补缺,加强对在线教育乱象的研究与分析,并结合网络监管的特点等,对在线教育从宣传招生规则,到教育实施条件与要求,再到后期的维权与监督等,出台一系列明确的顶层制度规范。